中華民國相撲協會「112年A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 目的:為提高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教練專業素養,培訓基層教練人才,健全基層教練制度,增進我國教練技術水準,並與國際教練技術規則即時接軌。

二、 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教練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B、C三級裁判教練講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其中C級裁判、C級教練講習會得由各縣、市單項協會或體育會單項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 宗旨:為培養我國相撲運動教練人才,提昇相撲教練水準,確立健全合理之教練制度。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

五、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六、 協辦單位: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相撲協會、新北市體育總會相撲委員會

七、 講習日期:112年8月9日-13日,共五天

八、 講習地點:台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101號)鴻坦樓524教室

九、 講習人數:5名以上開班。

十、 參加資格:
1. 取得B級教練證3年以上,具從事教練實務工作經驗者。
2. 曾參加相撲國際賽事,獲得2等1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者。
3. 曾參加日本職業大相撲升至十兩以上等級者。

十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7日止,為確保報名程序順利進行,請自行確認資料在截止日之前送達協會秘書處收件,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二、 報名地點:紙本報名表請填好送達本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或採用通訊報名,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

十三、 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照片電子檔(以身分字證號為檔名),俾便製發結業證書、教練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以及證書檢定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

十四、 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學者專家授課。

十五、 考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與活動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統一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再由本會發送A級教練證。

十六、 注意事項:
1. 報到時間:112年8月9日至13日,上午07:45至08:10之間。
2. 報到地點:台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101號)鴻坦樓524教室
3. 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教材資料。請尊重講課老師,請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十七、 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附件一、報名表

附件二、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