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相撲協會參加 2024 年世界錦標賽暨世界青年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手遴選辦法

一、 主        旨:為選出我國參加波蘭舉行2024年世界錦標賽暨世界青年錦標賽代表選手,擬定此辦法。
 本年度共有四項國際相撲錦標賽:

  1.  第 25屆世界相撲錦標賽(25th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
  2.  第 16 屆世界女子相撲錦標賽(16th Women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
  3.  第 18 屆世界青年相撲錦標賽(18th Junior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
  4.  第 10 屆世界青少女相撲錦標賽(10th Junior Women Sumo World Championships)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 選拔時間:2024 年 5 月 11 日(星期六)10:00-14:00

五、 選拔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鴻坦樓三樓角力場(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六、 報名資格:

  1. 成年男子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 18 歲以上之男性,且需具113年度當選相撲培訓國手(未依規定出席培訓者,不得參加選拔)
  2. 成年女子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 18 歲以上之女性,且需具113年度當選相撲培訓國手(未依規定出席培訓者,不得參加選拔)
  3. 青年男子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 13 歲以上 18 歲以下之男性,且需具113年度當選相撲培訓國手(未依規定出席培訓者,不得參加選拔)
  4. 青年女子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滿 13 歲以上 18 歲以下之女性,且需具113年度當選相撲培訓國手(未依規定出席培訓者,不得參加選拔)
    *以2024年09月08日為年齡計算日

七、 報名手續:

  1. 報名費用:無。
  2.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24年05月09日(四)17:00截止。

報名方式:採用通信郵寄、LINE通訊、電子郵件。

  • 郵寄: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收件人:馬明圓主任。
  • 官方LINE帳號:@866ebnfd,請加入之後主動傳送私訊。
  • 電子信箱: taiwansumo3031@gmail.com

八、 選拔量級:

組別輕量級中量級輕重量級重量級無限量級
世界男子組<85kg85kg-100kg100kg-115kg≧115kg無限制
世界女子組<65kg65kg-73kg73kg – 80kg≧80kg無限制
世界青男組<80kg80kg-100kg ≧100kg無限制
世界青女組<60kg60kg-75kg ≧75kg無限制

九、 比賽規則:採用國際相撲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國際相撲比賽規則。

  • 選拔辦法:
  • 對戰成績第一名者為正選,其餘名次依序備取。

十一、 參賽選手注意事項:

  1. 請攜帶足以證明身份之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需有照片)。
  2. 凡未報到、過磅之選手或對手上場後 30  秒內未上場比賽者以棄權論。
  3. 每人限參加一級比賽。
  4. 依規定限期內辦妥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之要求。
  5. 凡以不正常手段或違背運動精神之參加比賽,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個人」比賽資格與成績,各該單位之教練、管理及個人均須負連帶責任,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6. 女選手請穿著黑色素面圓領運動衣及黑色素面緊身褲,現場備有腰帶。
  7. 女子選手懷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8. 參賽領隊、教練、管理應嚴格要求選手維持賽會場內之環保及秩序。

十二、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禁藥管制相關規定請參考《中華民國相撲協會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或參考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公告欄」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https://www.antidoping.org.tw)。

十三、 申請抗議:

  1. 凡爭論事項,依本會「競賽申訴程序要點」辦理;另本規程未明文規定之事項,即以審判委員及裁判合議之判決或「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準。
  2.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之抗議,應於各組比賽前提出,該組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其他事端應由領隊或教練於該場賽後雙方選手未離場前即時提出抗議書,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裁決。

※請注意,審判委員會之裁決即視為最後裁決。

  • 凡經提出抗議者,須同時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如所抗議事件經議決無效,則沒收該保證金充為獎品費用。
  • 凡參加比賽之各單位(含領隊、教練、管理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賽會之競賽規程及規則,如違反相關規定,經裁判或審判委員制止勸告後,屢勸不聽、情節重大者,由裁判長報請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十四、 投保規範:

本賽會已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 6 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1.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2.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3.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4.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十五、 性騷擾防治:

本會設有性騷擾事件申訴專線電話:02-2776-6253,或寫信至電子信箱: taiwansumo3031@gmail.com,標題請寫「性騷擾事件申訴」。一旦收到申訴,我們會盡快派專員處理。

十六、 個人資料保護:

  1. 報名者將視為同意授權其本次遴選及世界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相關比賽過程之肖像權與姓名揭露,以利協會轉播賽事或分享於官方網站及社群媒體作為活動紀錄使用。
  2. 選手所提交報名表中所記載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次遴選及世界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相關行政流程使用。

十七、 本規程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