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二次C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110年第二次C級教練講習會報名表-0721

中華民國相撲協會110年第二次C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 目 的:為提高本會教練專業素養,培訓基層教練人才,健全基層教練制度,

增進教練技術水準,並以接軌國際教練技術規則為目的。

二、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教練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

B、C 三級裁判、教練講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C級裁判、教練

講習會得由各縣、市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宗  旨:為培養我國相撲運動教練人才,提昇相撲教練素質與水準,並建立健

全合理之教練制度。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六、協辦單位: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七、講習日期:110年8月27日-29日共三天。

八、講習地點:臺北市相撲協會辦公室C會議室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九、講習人數:十名以上開班。

十、參加資格: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年滿二十歲以上。

2.曾於日本相撲講習所修習,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競賽規則。

3.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不予受理。

十二、報名地點:本會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或線上報名

電  話:02-2776-6253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

十三、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照片電子檔(以身分字證號為檔名),俾便製發結業證書、教練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整,以及證書檢定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

十四、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資深專家授課。

十五、考  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與活動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統一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C級教練證,再本會發送C級教練證。

十六、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110年9月2日上午07:45-08:10(務必準時報到)。

2.報到地點:臺北市相撲協會辦公室C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3.請按課程活動表作息,切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4.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教材資料。

十七、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