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相撲協會「113年A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 目 的:為提高本會教練專業素養,培訓基層教練人才,健全基層教練制度,增進
教練技術水準,並以接軌國際教練技術規則為目的。
二、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教練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B、C
三級裁判、教練講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C級裁判、教練講習會得
由各縣、市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宗 旨:為培養我國相撲運動教練人才,提昇相撲教練素質與水準,並建立健全合理
之教練制度。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六、講習日期:113年8月9-11日、8月17-18日共五天。
七、講習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A會議室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八、講習人數:五名以上開班。
- 參加資格:1.18歲以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曾於日本相撲講習所修習結業者。
2.同時,擁有以下任一資格者:
a.取得B級教練證3年以上,具從事教練實務工作經驗。
b.獲得2等1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
c.曾參加日本職業大相撲升至十兩以上等級者。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一、報名地點:本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或線上報名。
電話:02-2776-6253; 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
十二、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照片電子檔(以身分字證字號為檔名),俾便製發結業證書、教練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以及證書檢定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
十三、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資深專家授課。
十四、考 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與活動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統一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再由本會發送A級教練證。
十五、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113年8月9-11日、8月17-18日上午07:45-08:10(務必準時報到)。
2.報到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A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3.請按課程活動表作息,切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4.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教材資料。
5.如疫情嚴峻,本會將改為線上教學(2日前通知)。
十六、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相撲協會113年A級教練講習會報名表
照片 電子檔 | 姓名 | (中文) | 最高學歷 | |
(英文) 務必填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身份証字號 | ||||
公假事項 | 【 】本人需要公假單 □葷食□素食 公假單請寄 □服務單位地址 □聯絡地址 | |||
服務單位 及 職 稱 | 地址:( ) | |||
聯絡電話 | 公:( ) 宅:( ) 行動: E-mail: | |||
聯絡地址 | ( ) | |||
申請參加教練檢定者,檢附下列文件 | 1.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2.符合本計畫附件一參加資格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本計畫第五點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 明;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4.上述資料請如實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