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下半年度男女組國手選拔辦法
- 主 旨:為提升我國相撲運動技術、選拔優秀國內選手。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選拔時間: 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日)10:00-14:00
五、選拔地點:新北市三芝道場(預訂)三芝區蕃社後31-1號
六、報名資格:
1. 成年男子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18歲以上即可報名參加
2. 成年女子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18歲以上即可報名參加
- 青年男子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13歲以上18歲以下即可報名參加
- 青年女子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13歲以上18歲以下即可報名參加
七、報名手續: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2019 年 10月 25 日17:00止。
2.報名方式:採用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
- 通訊報名: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需完整填寫報名表格以掛號郵寄,郵戳最晚為10月25日
b.電子郵件報名:taiwansumo3031@gmail.com
※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再受理。
如有問題,請電中華民國(台灣)相撲協會:02-2776-6253或李佩珊0980-282-498
3.報名費用:無須報名費用。
八、選拔量級:
組別 | 輕量級 | 中量級 | 輕重量級 | 重量級 | 無限量級 |
男子組 | <85kg | 85kg-100kg | 100kg-115kg | ≧115kg | 無限制 |
女子組 | <65kg | 65kg-73kg | 73kg – 80kg | ≧80kg | 無限制 |
青男組 | <80kg | 80kg-100kg | ≧100kg | 無限制 | |
青女組 | <60kg | 60kg-75kg | ≧75kg | 無限制 |
九、比賽規則:採用國際相撲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國際相撲比賽規則。
十、選拔辦法:各量級五人以下(含五人)採循環賽制,六人以上採單敗淘汰(每場採三戰兩勝)
※依勝負成績由本會選訓委員會擇優選出培訓選手與參加世界相撲賽選手
十一、參賽選手注意事項:
1.請攜帶足以證明身份之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需有照片)。
2.凡未報到、過磅之選手或對手上場後計時 30 秒內未上場比賽者以棄權論。
3每人限參加一級比賽。
4.依規定限期內辦妥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之要求。
5.凡以不正常手段或違背運動精神之參加比賽,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個人」
比賽資格與成績,各該單位之教練、管理及個人均須負連帶責任,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6.選手請穿著黑色素面緊身褲,若無腰帶現場會備有腰帶讓各位選手繫上。
7.女選手請穿著黑色素面圓領運動衣及黑色素面緊身褲(現場會備有腰帶讓各位選手繫上。
8.女子選手懷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9.參賽單位領隊、教練、管理人員應嚴格要求該隊選手維持選拔賽會場內之環保及秩序。
十二、申請抗議:
- 凡爭論事項,依本會「競賽申訴程序要點」辦理;另本規程未明文規定之事項,即以審判委員及裁判合議之判決或「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準。
-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之抗議,應於各組比賽前提出,該組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其他事端,應由領隊或教練於該場賽後雙方選手未離場前即時提出抗議書,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裁決。※審判委員會之裁決即為最後裁決。
- 凡經提出抗議者,須同時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如所抗議事件經議決無效,則沒收該保證金充為獎品費用。
- 凡參加比賽之各單位(含領隊、教練、管理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賽會之競賽規程及規則,如違反相關規定,經裁判或審判委員制止勸告後,屢勸不聽、情節重大者,由裁判長報請 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 本賽會已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民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 8 條及第 29 條規定投保 300萬元以上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之。
十四、本規程經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