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提高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裁判專業素養,培訓基層裁判人才,健全基層裁判制度,增進裁判技術水準,並與國際裁判技術規則接軌。
二、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教練、裁判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B、C三級教練裁判講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其中C級教練C級裁判講習會得由各縣市單項協會或體育會單項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宗 旨:培養我國相撲運動裁判人才,提昇相撲裁判素質與水準,並確立健全合理之裁判制度。
四、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五、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
六、協辦單位: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立延平國中
七、承辦單位:台南市體育會相撲委員會
八、講習日期:113年7月26日-28日共三天。
九、講習地點:臺南市立延平國中勤學樓一樓本土語教室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750號)
十、講習人數:5名以上開班。
十一、參加資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曾於日本相撲講習所修習,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相撲運動之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十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三、報名地點:本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或線上報名。
傳真電話:02-2776-6253; 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
十四、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照片電子檔(以身分證字號為檔名),俾便製發結業證書、裁判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整,以及證書檢定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
十五、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學者專家授課。
十六、考 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由本會發給結業證書;再經裁判檢定合格通過後,由本會向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再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C級裁判證,交由本會統一發送。
十七、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113年7月26日-28日每天上午07:45-08:10。
2.報到地點:臺南市立延平國中教室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750號)
3.請按課程活動表作息,切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4.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與講義等教材資料。
十八、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附件一:報名表
http://taiwansumo.org/wp-content/uploads/2024/08/報名表-6.pdf
附件二:課程表
http://taiwansumo.org/wp-content/uploads/2024/08/2024年度第二次C級裁判講習會課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