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B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目 的:為提高本會裁判專業素養,培訓基層裁判人才,健全基層裁判制度,增進裁判技術水準,並以接軌國際裁判技術規則為目的。
二、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教練、裁判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B、C
三級教練、裁判講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C級教練、裁判講習會得 由各縣、市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宗 旨:為培養我國相撲運動裁判人才,提昇相撲裁判素質與水準,並建立健全 理之裁判制度。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指導單位: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六、講習日期:111年2月11日至13日、2月18日共四天。
七、講習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B會議室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八、講習人數:五名以上開班。
1.參加資格:18歲以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曾於日本相撲講習所修習結業者。
2.同時,擁有以下任一資格:
a.取得C級裁判證2年以上,具從事裁判實務工作經驗。
b.曾參加世界運動會、世界單項運動正式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選手。
c.曾參加日本職業大相撲升至幕下等級者。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不予受理。
十一、報名地點:本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或線上報名。
電 話:02-2776-6253; 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
十二、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照片電子檔(以身分字證號為檔名),俾便製發結業證書、裁判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以及證書檢定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
十三、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資深專家授課。
十四、考 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與活動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統一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再由本會發送B級裁判證。
十五、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111年2月11日至13日、2月18日上午07:45-08:10(務必準時報到)。
2.報到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B會議室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3.請按課程活動表作息,切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4.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教材資料。
5.如疫情嚴峻,本會將改為線上教學(2日前通知)。
十六、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