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目 的:為提高本會裁判專業素養,培訓基層裁判人才,健全基層裁判制度, 增進裁判技術水準,並以接軌國際裁判技術規則為目的。
二、 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教練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 B、C三級裁判、教練講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C級裁判、教練 講習會得由各縣、市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宗 旨:為培養我國相撲運動裁判人才,提昇相撲裁判素質與水準,並建立健全合理之裁判制度。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六、協辦單位:三芝八仙宮、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七、講習日期:108年8月2日至8月4日共三天。
八、講習地點:協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九、講習人數:十五名以上開課
十、參加資格:
- 年滿18歲以上之本國國民。
-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 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者。
- 嫻熟相撲競賽規則。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不予受理。
十二、報名方式:本會網頁下載報名表格, 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郵 寄協會信箱。
十三、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俾便製發結業證書、裁判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
十四、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資深專家授課。
十五、考 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與活動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經中華民國體育運 動總會核備後,由本會發給C級裁判證。
十六、注意事項:
- 報到時間:108年8月2日上午07:40-08:10(務必準時報到)。
- 報到地點:協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 請按課程活動表作息,切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 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教材資料。
十七、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欲報名者請參考實施辦法並下載以下報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