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相撲協會「113年A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目    的 : 為提高本會裁判專業素養,培訓基層裁判人才,健全基層裁判制度,增進裁判技術水準,並以 接軌國際裁判技術規則為目的。

二、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教練、裁判制度實施準則辦理,現行國內A、B、C三級教練、裁判講 習會,由全國協會統一主辦;C級教練、裁判講習會得由各縣、市委員會依規定辦法向本會申請承辦。

三、宗  旨:為培養我國相撲運動裁判人才,提昇相撲裁判素質與水準,並建立健全合理之裁判制度。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五、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相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六、講習日期:113年7月19日-21日、8月3日-4日共五天。

七、講習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A會議室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八、講習人數:五名以上開班。

九、參加資格:取得B級裁判證3年(註1)以上,具從事裁判實務工作經驗。

          註1:前一級證書上所示發證日期起算,至講習會辦理日期前1天需滿規定年限。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一、報名地點:本會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或線上報名

             電話:02-2776-6253e-mail:taiwansumo3031@gmail.com

十二、報名手續: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繳交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背面請註明單位、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照片電子檔(以身分字證字號為檔名),俾便製發結業證書、裁判證及建檔用,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以及證書檢定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

十三、授課師資:聘請國內熟諳相撲運動之資深專家授課。

十四、考  核:凡參與全部課程與活動者,於講習會結束後,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統一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再由本會發送A級裁判證。

十五、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113年7月19日-21日、8月3日-4日上午07:45-08:10(務必準時報到)。

     2.報到地點:中華民國相撲協會辦公室A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308巷42-1號B1)

      3.請按課程活動表作息,切勿缺席或遲到、早退。

      4.講習會由本會提供午餐、教材資料。

      5.如疫情嚴峻,本會將改為線上教學(2日前通知)。

十六、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附件一:報名表
http://taiwansumo.org/wp-content/uploads/2024/07/A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表.pdf

附件二:課程表
http://taiwansumo.org/wp-content/uploads/2024/07/113年度A級裁判講習課程表.pdf